发布于 2024-06-29
承担涉密业务的范围不同。甲级资质单位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涉密业务;乙级资质单位则限定在注册地的省、自治区、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涉密业务。申请条件不同。甲级资质单位的要求更为严格,涉及注册资本、系统集成收入总金额、人员数量和资格等方面;乙级资质单位的要求相对较宽松。
涉密业务研发及办公场所的使用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公司涉密资质 实行封闭式管理,周边环境安全可控,且按照国家相关保密规定和标准配备、使用必要的技术防护设施、设备。初次申请运行维护乙级资质,应获得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系统集成或软件开发)1年以上,延续申请除外。
乙级资质单位可以在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机密级、秘密级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甲级资质单位可在全国范围内从事涉密系统集成业务。申请前,须先通过由国家保密局指定的资质评估机构的评估。
1、涉密系统集成单位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并具备下列条件:遵守国家保密法律和法规,具有健全的保密制度。具有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一级或二级),并有网络安全集成的成功范例。
2、甲级资质单位可在全国范围内从事涉密系统集成业务。申请前,须先通过由国家保密局指定的资质评估机构的评估。
3、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分为甲级和乙级,每一级均包括9类单项资质,分别是系统集成、系统咨询、软件开发、综合布线、安防监控、屏蔽室建设、运行维护、数据恢复、工程监理。其中,国家保密局受理甲级资质申请,省国家保密局受理乙级资质申请。
4、申请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基本条件是:(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2)依法成立3年以上,有良好的诚信记录;(3)从事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4)无境外(含香港、澳门、台湾)投资,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5)具有承担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专业能力。
5、涉密集成资质是指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许可企业事业单位从事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法定资格。第三条 涉密集成资质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使用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第四条 从事涉密集成业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取得涉密集成资质。
6、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申请须知申请资质种类与限定涉密系统集成资质分为甲级、乙级和单项三种。获得甲级资质的单位可在全国范围内承接涉密信息系统的规划、设计和实施业务,并可承担本单位承建的涉密信息系统的系统服务和系统咨询工作,不得从事其它单项资质业务。
1、法律分析:申请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的企业需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依法成立3年以上,有良好的诚信记录;申请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的企业中从事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人员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涉密系统集成单位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并具备下列条件:遵守国家保密法律和法规,具有健全的保密制度。具有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一级或二级),并有网络安全集成的成功范例。
3、能够承担信息系统安全保密集成工作的专业技人员不少于30人 且其中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所占比例不低于90%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技术实力和安全系统集成技术水平居国内前列有专门从事系统集成技术开发的高级研发人员及相应的科研场地、设备等 并已建立完善的系统开发与测试体系。
4、申请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基本条件是:(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2)依法成立3年以上,有良好的诚信记录;(3)从事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4)无境外(含香港、澳门、台湾)投资,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5)具有承担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专业能力。
5、涉密资质分两个等级,条件都不同,甲级资质单位可在全国范围内从事涉密系统集成业务。申请前,须先通过由国家保密局指定的资质评估机构的评估。
6、申请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的企业需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依法成立3年以上,有良好的诚信记录;申请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的企业中从事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人员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